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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畢業生升學資訊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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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國一新生資訊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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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教務處 | 2021-04-09 | 人氣:125
四、 110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作業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 教輔換證條件採2種方式擇一進行(詳如附件計畫):
1、 於持有證書期間獲邀擔任教學輔導教師,且完成2項相關教學輔導事項之一,得參與換證回流研習後換發證書。
2、 於持有證書期間未完成教學輔導事項,得經學校推薦參與換證回流研習,並執行4項專業實踐事項,審查通過後換發證書。
(二) 欲參與換證之教師需經校內相關會議審議推薦後,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proteacher.moe.edu.tw)填寫提交換證申請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
五、 旨揭換證作業,請貴校通知學校教學輔導教師,換證申請期程自110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六、 本案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計畫委辦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曾勤樸研究助理,(02)7749-1228,ntnutdo@gmail.com。作業平臺操作疑義,請洽平臺維護團隊:(02)2311-3040轉8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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