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第13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相關要點,請貴校轉知所屬師生並鼓勵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31351A號函辦理。 |
二、 | 為推動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台,法務部與教育部自97年起每年共同舉辦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期藉由辦理旨揭活動,落實法治教育向下扎根,協助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師生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進行法治教學,發揮法治教育推廣綜效。 |
三、 | 上開活動2式競賽活動摘述如下: |
(一)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活動: |
1、 | 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採「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分組競賽。 |
2、 | 活動方式:各組別皆採網路初賽及現場決賽2階段競賽。 |
3、 | 競賽題型:以生活上常見之法律實例出題,採選擇題方式進行網路闖關。 |
4、 | 網路初賽:自110年8月20日起至110年10月25日止。 |
5、 | 活動獎項:各組取現場決賽前5名學生為法規知識王得獎者,並設「學校推動成效獎」,鼓勵推動具成效之學校。 |
(二) | 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活動: |
1、 | 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競賽。 |
2、 | 活動方式:為激發教師發揮創意,設計豐富且多元的教案作品,本(13)屆不設教案設計主題,惟仍須在符合「法治教育議題」及「全國法規資料庫應用」之前提下,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教學領域進行教案設計。 |
3、 | 教案參賽:自110年8月20日起至110年10月5日止。 |
4、 | 活動獎項:各組取前3名及佳作若干作為得獎教案,並設「推薦學校獎」,鼓勵教案推薦學校。 |
四、 | 其他注意事項如下: |
(一) | 請貴校將本(13)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並鼓勵師生踴躍參賽。 |
(二) | 為使學生順利完成網路闖關,請貴校於競賽期間(110年8月至12月)將「第13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網站」(https://compete.law.moj.gov.tw)納入貴校網路連結之「白名單」,避免競賽活動期間,因學校學生同時間大量連結至競賽活動網站,誤遭網路管理機制誤判為網路惡意行為而阻斷網路連結,影響學生參賽權益。 |
(三) | 請貴校運用相關教師研習活動及會議時機,加強宣導本(13)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要點,並鼓勵所屬師生踴躍參賽。 |
五、 | 檢附「第13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要點」及「第13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要點」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