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辦理。
二、本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初審通過結果:
(一)一般智能類,通過1人。
准考證號碼 141001
三、通過初選之學生請於113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4時持「鑑定入場證」至原初審報名之學校輔導室報名,並繳交報名費用新臺幣1500元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以參加113年6月22日(星期六)複選,逾時以自動棄權論。
四、如對鑑定結果有疑義請於113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至彰興國中(彰北區)或大同國中(彰南區)輔導室申請複查,並依複查項目繳交費用(每科新臺幣100元)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請用郵局中式標準信封貼妥限時掛號郵資新臺幣35元,並書寫清楚收件地址,收件人請書寫學童姓名並於右下角註明就讀學校及鑑定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