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上網期間:民國113年3月1日~113年3月8日
四、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
(二)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工作項目:
(一)整理學生每週出缺席狀況、獎懲及整潔秩序評分處理。
(二)學生服務時數、體適能成績登錄及學生銷過處理、每週點名表之列印。
(三)畢業旅行、露營及身分證之各項收費。
(四)各組組長交辦事項之處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址:
彰化縣立溪州國民中學(彰化縣溪州鄉中央路三段300號)
七、甄選方式:請應徵者投送個人履歷及相關文件,採先行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再行通知面試。
八、甄選日期及地點: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九、報名時間及地點:個人履歷文件請於113年3月8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寄)達彰化縣立溪州國民中學人事室(封面請註明「應徵學務處約僱人員」,地址:彰化縣溪州鄉中央路三段300號)。
十、報名方式:
(一)報名文件採郵寄者,為確保個人履歷文件於期限內送達彰化縣立溪州國民中學人事室(彰化縣溪州鄉中央路三段300號),請提早寄出。
(二)個人履歷文件採先行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再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十一、報名應檢附資料:
(一)簡式履歷表(1式3份,並貼有近期3個月內2吋照片半身正面脫帽照片1張),請於彰化縣政府人事處首頁 > 便民服務 > 一般公務人員專區 > 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 > 約聘 / 約僱 / 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項下 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式3份)。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式3份)。
(四)證照、工作證明(1式3份,無則免附)。
十二、應試應攜帶證件:面試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最高學歷證件,以供查驗。
十三、錄取方式:
(一)依甄選成績總分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二)備取名單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算。
十四、錄取公佈:
(一)公佈於彰化縣政府徵才錄取公告、本校官方網站首頁行政公告,並以電話通知。
(二)錄取者於接到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至本校辦理僱用手續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
十五、聯絡人及電話:聯絡人:人事室林主任 / 電話:04-8895054轉42
十六、其他:
(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至114年7月1日止(留職停薪人員留停期滿或提前復職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每月薪資及薪點薪資每月3萬7,800元(約僱五等280薪點)計酬。
(三)報名資料倘有不符,將列為不合格件,所送資料恕不退件。報名者經審查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者,恕不通知。
(四)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者,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