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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內政部修正發布「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內政部109年2月18日台內移字第10909307045號函辦理。 二、旨揭許可辦法修正重點如下: (一)涉及「國家機密」之文字,修正為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修正條文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 七條) (二)增訂赴陸轉機之申請事由。(修正條文第六條) (三)定明赴陸返臺後之通報程序及各機關(構)之續處作為。(修正條文第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