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 為辦理旨揭工作,請貴校推派數學教師報名參與培訓,本縣分配參訓名額7名。其報名資格如下: |
(一) | 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親)參加112年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簡稱會考)。 |
(二) | 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
(三) | 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會;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12年會考數學非選閱卷工作。 |
三、 | 參與培訓教師於111年8月29日上午9時起至111年9月19日中午12時止,填妥報名表(如附件)以校為單位傳真(02-86018910)或掃描寄至(信箱:chen7624@rcpet.ntnu.edu.tw)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並電洽陳先生(02-77498576)確認。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另函通知各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