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彰化縣衛生局 | 111年度於縣內10所學校設置心理諮詢站,請貴校多加利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彰化縣衛生局111年持續推展「學校心理衛生諮詢服務計畫」,由精神專科醫師進駐學校偕同教師共同輔導,提供專業諮詢、轉介服務,進而提升教師精神及心理衛生知能。 |
二、 | 駐點學校計有彰安國中、南郭國小、大村國中、和美高中、鹿港國中、明倫國中、成功高中、社頭國中、北斗國中、二林國小共10所學校。 |
三、 | 諮詢輔導地點除駐點學校外,另提供「行動到點服務」申請,及學校提報之個案超過2名,且於一週前完成預約程序,可向駐點學校申請指導專家前往需求學校提供服務,惟需求學校應提供適合之場所。 |
四、 | 若所屬區內駐點學校預約已額滿,得跨區預約諮詢服務,惟不得申請行動到點服務。 |
五、 | 副本抄送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對於協助輔導之教職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另惠請協助加強本計畫之宣導。 |
六、 | 檢附學校心理衛生諮詢服務計畫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