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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關於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所稱「法令」、「公職」與「業務」之認定標準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銓敘部108年11月25日部法一字第1084876512號函辦理。 二、檢送銓敘部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