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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旨揭甄選初選(積分審查)訂於112年12月23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假本縣平和國小活動中心辦理。
- 積分表務必請用A3紙張雙面列印,當日所送審查資料請依申請積分表審查內容及評分項目依序排列,以利審查;審查倘需委託他人代理,請下載附件委託書填妥並攜帶雙方印章至現場接受審查。
- 初選審查所送自傳資料請務必依甄選簡章內「五、初選(積分審查)─初選(甄選)程序」所定之自傳格式及紙張數(限2張)書寫,並另外加簡章附件封面頁(不計入自傳紙張數內),如所送自傳未依規定辦理,自傳部分先予退件,並請於112年12月25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至平和國小教務處補件,方為完成申請程序。
- 初選當日申請人倘有開(騎)車前來,平和國小提供校內停車(考生汽機車統一由大門口進出,整日流動停放校園停車位如附件所示),惟學校停車場域有限,如有停車需求可至鄰近停車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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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行政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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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平和國小場地位置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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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平和國小活動中心(初審會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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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委託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