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第51屆全國技能競賽調整辦理規模,各競賽職類之辦理地點與日期、選手交通接駁服務及建議住宿業者名單案,詳如說明三。 |
說明: |
一、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前以110年7月13日技競字第1102100512號函送第51屆全國技能競賽調整辦理規模,改以分地、各職類分流方式擇期辦理。 |
二、 | 依據勞動部110年7月28日勞動發能字第11005114121號公告略以,本屆全國技能競賽日期訂於110年第3季至111年第1季,全國技能競賽實際競賽時間、地點、選手資格、報名及獎勵等事項另行公告。前款公告之競賽時間、地點,各競賽職類將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情形滾動式調整或取消。 |
三、 | 有關各競賽職類之辦理地點與日期、選手交通接駁服務及建議住宿業者名單,業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於110年8月1日公告,相關資訊請逕至本中心網站/最新消息查詢(網址:https://www.wdase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