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彰化縣文化局 函
主旨: | 為辦理「110年度彰化縣社區營造點徵選及輔導計畫」,請貴單位轉知轄內對於社造工作有熱忱之社區、團隊或個人踴躍提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旨案申請日期自110年2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相關申請計畫應於110年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 |
二、 | 計畫申請方式由各申請單位或個人逕送計畫至本局參與徵選,110年3月31日截止收件(郵戳為憑),逾期則不予審查,並請依據本徵選計畫補助內容格式撰寫計畫,同一單位或個人以申請1案為限,計畫書格式請至彰化縣社區總體營造網(http://community.bocach.gov.tw/)下載。 |
三、 | 請各公所轉知轄區內輔導之社區營造相關單位;敬請各級學校轉知教師或以學校名義參與;另請本府教育處及社會處轉知社區大學及社造資源挹注之社區,以達到促進文化扎根、擴大民間參與之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