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旨揭研習名額計90人,以不曾參加該學院106至109年期間舉辦之「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及進階課程者為限,曾參加初階、進階課程者,不予錄取。
三、研習地點在該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國際會議廳,該學院並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
四、報名時間訂於110年1月5日上午9時至110年1月8日下午5時止,欲報名參加者,請逕至該學院網站首頁點選「法官學院研習課程報名」辦理報名,正取90人,備取20人,額滿即關閉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tpireg.judicial.gov.tw/jasignup/signupsite/。
五、正備取名單將在110年1月15日前於該學院網站公布,正取人員該學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前聯繫,請於報名時務必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六、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該學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七、檢附課程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