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旨揭學分班相關資訊簡要如下:
(一)招生對象:(需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之教師)
1、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公立或私立及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具有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者。
2、符合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證明或CEF B1級以上閩南語能力證明者。
3、近5年內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級學校可併計)從事閩南語文教學累計滿6學期之教學支援人員或代理老師,且仍現職。
(二)收費標準:
1、報名費:新台幣1,300元整
2、學分費及雜費:每學分新台幣3,000元整,學雜費每學期新台幣3,000元整。
3、依「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實施要點」第16點規定略以,配合國家語言政策,自111年9月1日起,實際就讀本班且修習科目成績達70分以上者,依修習學分數,得向教育部申請獎助金,每學分最高補助2,000元。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於每學期結束後2個月內統一造冊請領,再轉予學員。
(三)報名方式:請符合資格之教師備妥報名文件,於111年10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校進修推廣部(地址: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文件寄出後,請填寫網路報名表單:https://reurl.cc/oQnbWD,填寫線上報名資料,俾利辦理開班作業(如僅線上報名,未繳交報名文件,視同未繳件不予審查)。
(四)錄取方式:以書面資料審查學員,並另行公告。
(五)預計上課時間:112年2月4日(六)至114年2月28日(五),學期間之星期六、日,暑假之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或下午6時。
(六)上課地點:於本校民生校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或英才校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教室辦理。
(七)詳情請至本校進修推廣部最新消息下載招生簡章(網址:https://dce.ntcu.edu.tw/),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李先生,電話:(04)2218-8095、電子郵件:gogoheroo0129@mail.ntcu.edu.tw。
三、檢附招生簡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