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 旨揭研習訂於111年7月5日(星期二)假萬興國中辦理,主要參加對象為國中現職教師未曾參加本研習課程者,依授課別分為國文、數學及英語教師。 |
三、 | 已修習完成8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者,視同具有學習扶助教學人員資格,請貴校轉知前揭人員可視需求修習旨案研習課程,以提升學習扶助教材設計運用之能力。 |
四、 | 請參加人員於111年6月22日起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課程代碼3466066),本府同意每場次覈實核發研習時數8小時及研習證明。 |
五、 | 本案研習講師彰德國中謝清森校長,請所屬學校惠予講師公假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