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縣建縣即將邁入300年,為傳遞彰化永續聖火,深化學子品格教育,本府爰推動旨揭計畫,並架設「彰化建縣三百年,與廉同行藝起來」主題網站(下稱主題網站),茲就計畫摘要如下:
(一)藝文校園活動:
1、本府政風處將自辦「作文」、「書法」、「劇本」、「繪畫」、「四格漫畫」五項競賽,競賽項目說明、競賽組別及題目建議,請詳參旨揭計畫第2-3頁。
2、競賽方式及流程如下:
(1)校園方面:
甲、縣轄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以下簡稱縣轄國中小學)得自主擇一項或多項競賽項目,先行辦理校內競賽。
乙、校內競賽獲獎者之作品前3名,請於111年5月10日前將作品繳交至各校所在之鄉鎮市公所政風室,並填寫「報名表及授權書」(如附件2)報名本次縣級競賽。
丙、獎勵方式:各組榮獲前三名及佳作者之獎勵如下,並核予指導教師獎狀乙紙:
(甲)第1名:禮券新臺幣(下同)3,000元及獎狀乙張。
(乙)第2名:2,000元及獎狀乙張。
(丙)第3名:1,000元及獎狀乙張。
(丁)佳作2名:500元及獎狀乙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