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旨揭研習訂於110年6月26日至6月28日(共計3日)假彰德國中辦理,參加人員為擔任學習扶助方案之國中非現職教師,包括儲備教師、大學生及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等,總計研習名額約 100 名(各科不超過 35 名為原則)。研習第一天請大學生請攜帶學生證正本,其餘人士請攜帶教師證正本或大學(或專科)畢業證書正本擇一,證明文件驗畢當天立即返還。
四、參加人員請於110年5月10日至110年6月11日上網填寫報名資訊,研習報名確定錄取者,統一於110年6月18日前 mail
通知,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UJK37U7UYQwVXqMr6)。
五、研習人員需全程參與18小時之課程,每一課程遲到逾15分鐘以上者,視同未出席該課程,全程參與者核給研習時數18小時,並由本府頒發研習證明。